平台收费不能“越位”
作者:崔丽丽伴随着中国网络应用的蓬勃发展,以平台为载体的线上市场已然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商务部数据显示,中国网络零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从2015年的12.9%升至2023年的30.5%。平台已然托起了基本消费,同时也成为新型消费的集中诞生地。平台即在线市场,使更多“长尾”(小众的、分散的)需求得到满足。对许多商家或服务个体而言,平台已经成为他们生计的重要依托。然而在平台上卖方是否能被看到,不取决于“市口”,而取决于流量分配。流量分配机制由平台设计。因而,如何让商家或服务个体以公平的原则、合理的收费获取流量,成为平台作为公平“市场”的核心问题。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、抽成、会员费、技术服务费、信息服务费、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,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,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,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《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指南》针对所有具备网络交易撮合功能的平台,从类型来看,实物电商、外卖平台、出行平台等都属于这个范畴。《指南》直指平台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问题。从网络交易平台构建的生态来看,买卖双方中的任...